為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關于人才工作的論述和合肥市《關于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打造創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見》,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廬陽區“四大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吸引集聚高層次 人才來我區創新創業,激發創新活力,按照“1341”發展思路,加快建設“引領時尚的國際化首善之區”,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 資金安排和扶持范圍
1.設立“廬陽區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每年統籌投入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并根據需要逐年增加。專項資金納入全區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用于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培育、獎勵及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
2.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在廬陽區依法注冊并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管理規范,注冊地、經營地、納稅地、統計地“四地合一”的企業或機構。 本意見適用的高層次人才,主要依據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
二、實施“匯智廬陽”高層次人才創業引進與培養計劃
3.實施首善廬陽領航人才引進計劃。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從2018年起用2年時間,引進30名左右能突破關鍵技術、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創新創業領航人才。創新領航人才每人給予30萬元資助;創業領航人才分三檔,按照所帶領的創業團隊分別給予150萬、100萬、50萬的資助。擇優申報省、市重點人才工程項目。
4.實施興廬產業創新團隊培育計劃。圍繞我區現有高新技術企業的特定研發項目,從2018年起用2年時間,分期培育30個左右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團隊。評選認定的產業創新團隊,在2年的管理期內經考核合格,分兩檔每年分別給予團隊20萬元、10萬元資助。擇優申報安徽省“115產業創新團隊”和合肥市“廬州產業創新團隊”。
5.實施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統領,以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為抓手,全面實施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梯隊培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完善“四大工程”,按照擴大總量,提升質量,擇優扶強的原則,力爭引進3個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扶持50個創新創業團隊、培育5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擇優給予10家初創型企業每家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引導資金,積極發揮科技對產業轉型升級、高技術服務示范區建設的引領支撐作用,為建設“四個廬陽”提供強勁動力。
三、鼓勵人才創新創業
6.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積極舉辦創新創業大賽、論壇等活動。對獲得國家、省、市級政府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并在我區注冊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他支持政策同樣享受。對企業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全國性或國際性展會,開展各類創新創業、技術經濟交流活動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同一企業一年內最多享受2次。
7.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我區企業購買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區轉移轉化,并在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單項成果實際支付在500萬元以下的,按其技術合同到賬額給予5%補助;單項成果實際支付在500萬元以上的,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20萬元配套支持。
8.支持創新創業人才。由廬陽區推薦入選國家級、安徽省、合肥市重大人才工程(計劃)的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其所在單位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入選市級重點人才工程項目,并通過年度考核的,給予其所在單位合肥市撥款額1:1的一次性資助,分2年兌現。同時符合上述條件者,依據就高原則,不重復獎勵,且資助金額不超過人才工程(計劃)所給予的資助總額。
9.支持平臺載體引才。對成功協助我區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與我區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合同且在我區工作滿一年(并購買社保)的合作交流機構,給予平臺載體最高5萬元/人的引才一次性獎勵,每個平臺載體獎勵總額最高10萬元。
四、加強人才保障服務
10.優化人才生活保障。引進和培育的在我區工作5年以上,在合肥市未購房的省級以上人才項目認定人選可按規定享受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入住人才公寓等住房優惠政策中的一項。在合肥購買住房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選擇租房補貼的,每月最高補貼2500元,補貼期2年;選擇入住高層次人才公寓的,可按照《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設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優先租購,按照實際租用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給予全額租房補貼,補貼期2年。
11.強化人才政治激勵。建立區領導聯系和走訪慰問高層次人才制度。區委、區政府班子成員、人大、政協主要負責人每人聯系1-2名高層次人才,每年至少走訪慰問聯系對象2次,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幫助解決其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優先推薦參政意識較強、綜合素質較高、在全區人才中有一定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作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對符合區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協會入會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優先吸納為協會會員。
12.建立專項服務制度。開辟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安排專人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公共服務,協調辦理相關手續和落實政策。妥善安排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初中及以下階段統一安排到轄區公辦學校就讀,享受行政區內適齡兒童同等入學待遇。積極落實高層次人才落戶和配偶就業等問題。為高層次人才每年安排一次三甲及以上醫院免費體檢,省級人才項目認定人選每年免費提供商業醫療保險。每年安排一次高層次人才考察療養。建立服務聯動機制,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統籌解決人才服務有關問題。建立區級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實現信息共享。
13.開展高層次人才培訓。每年舉辦1期高層次人才研修培訓班,開設高層次人才大講堂。鼓勵企業以廬陽區重點產業領域為重點,組織承辦行業領域人才沙龍活動,經廬陽區批準舉辦的,給予每次最高2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五、申報審批
14.高層次人才資助審批按“定期申報、集中受理、統一評審、綜合研判”的方式進行。 (1)申報。符合享受資助政策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個人或企業向所在鄉鎮、街道、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均可向區人才辦提交申請,各鄉鎮、街道、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 (2)評審。由區人才辦牽頭,委托第三方組織區直單位和相關領域專家對通過初步篩選的申報個人或企業進行評審和考察后,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3)批準。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且公示無異議的,報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定批準后落實資助。
六、有關要求
15.享受了其它人才優惠政策的,同一類型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適用本意見。享受本意見扶持和保障的人才與我區企業、機構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所創辦的企業、機構在享受相關政策期間遷出我區的,終止兌現有關資助和服務政策。
16.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高層次人才個人及企業實績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評估考核。 17.若有違背相關協議規定等考核不合格的情形,終止兌現相關政策資助,并收回部分或全部已資助的資金,具體兌現政策及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本意見由區人才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