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動商貿零售業創新轉型相關意見,加快廬陽區商業業態更新、激發消費潛力、促進商品消費高質量發展,打造區域性商貿中心和時尚購物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設立“廬陽區商貿零售業轉型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區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第三條 本政策重點支持注冊地、稅務、統計登記地均在廬陽區,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商貿零售業企業或機構。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四條 鼓勵商貿頭部企業經營貢獻。世界500強商貿企業、國內商貿行業100強、新零售及電商領域獨角獸企業在廬陽區設立獨立法人企業、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自該項目首次產生零售額起,按其連續12個月零售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經營貢獻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 鼓勵商貿企業做大做強。對年零售額總量居全區前10名且增速高于全區社消零平均增速的企業,根據其零售額總量分別給予10萬元(零售額總量超8億元)、20萬元(零售額總量超15億元)、40萬元(零售額總量超20億元)獎勵。對年零售額總量超億元,增速居全區前10名且高于去年同期的企業,根據其零售額增速分別給予5萬元(增速超40%)、10萬元(增速超60%)、20萬元(增速超100%)獎勵。同一企業按照就高原則,不同時享受零售額總量和增速獎勵。
第六條 鼓勵商貿企業打造網絡銷售平臺。對當年線上銷售收入首次達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零售型電子商務企業,且增速達全區社消零平均水平,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鼓勵打造精品街巷。對符合區政府商業發展要求和總體規劃,且列入區政府年度精品街巷打造計劃的街巷,經商戶申報,由區商旅局對街巷內商戶的店面改造、環境優化、業態提升情況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按照其改造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元—500元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同一街巷按照商戶申報改造方案擇優獎勵,對同一街巷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八條 鼓勵引進國際一線品牌。對成功引進國際一線品牌開設專賣店并簽訂三年以上入駐協議的運營方,每引進一個一線品牌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實施首店引進計劃。對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特色品牌、口碑品牌在廬陽區開設“全國首店”、“安徽首店”、“合肥首店”的運營方,每引進一個品牌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條 鼓勵挖掘培育本土老字號品牌。對當年評選為 “廬陽老字號”品牌的企業(個體戶),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鼓勵老字號企業集聚發展。“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廬陽老字號”企業在廬陽區新設立 20平方米以上門店,且納入廬陽區社消零限上統計,每新增一家門店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為鼓勵行業協會、企業開展品牌推廣活動,區城管委等相關部門積極主動對接行業協會、企業等單位,做好節假日期間全區重點商業活動審批許可的服務工作,簡化審批流程,縮短辦事時限,正確引導活動開展,積極營造良好商業氛圍。
第十三條 企業同一項目既符合本政策又同時符合區級其它政策的,原則上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獎勵資金各企業可用于運營管理團隊獎勵。
第十四條 對于特別重大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項目,原則上不重復享受本政策。
第十五條 政策兌現期間由企業向區商旅局提交審查材料,經區商旅局初審后,報區政府批準,兌現獎勵資金。
第十六條 本政策由區商旅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