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皖發〔2018〕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1.建立紓困(發展)專項基金。由市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國有引導基金發起,縣(市)區、開發區參與,設立首期10億元民營企業紓困(發展)專項基金。通過金融產品等渠道,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向符合我市產業導向,具有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設立續貸過橋資金。根據省級資金安排,市、縣(市、區、開發區)財政按照不低于2倍規模配套,設立續貸過橋資金,重點支持符合我市產業導向、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但正常經營且符合銀行續貸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推動駐肥銀行機構與轉貸資金合作,確保不因企業使用該資金轉貸而斷貸、下調企業信用評級、壓降授信額度或增加融資成本。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合肥興泰控股集團、市產投集團,各縣(市)區、開發區。
3.設立信貸引導資金。加大財政信貸引導資金投人,整合現有財政金融產品,利用財政資金引導合作金融機構,提高信貸投放。貸款發生代償風險的,根據產品協議約定比例分擔風險。重點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在貸款期內無法全程或者階段性提供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科技型、初創型、成長型民營中小微企業。推廣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融資,支持商業銀行面向優質民營企業開展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等業務。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學技術局以及合作銀行。
4.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工業、科技、農業、文化、服務業以及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小微企業貸款項目,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上一年新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一定比例的財政貼息。設立市本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獎勵資金,繼續執行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費率不超過1.2%的規定,對符合要求的擔保機構給予每年不超過150萬元一次性獎補。力爭2020年,全市政銀擔新增業務達到120億元。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5.支持直接上市融資。鼓勵我市民營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引導企業通過掛牌、上市、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在上交所科創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再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企業引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對于新增股權投資額達到標準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市直部門、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協調解決民營企業掛牌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土地、規劃、建設等各類難題。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6.降低土地要素成本。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新增工業用地采取先租后讓或彈性出讓土地使用年限方式使用土地。工業用地范用內行政辦公研發及生活服務等配套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其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該用地總建筑面積的15%。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經審批,制造業企業可利用原有廠房興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自營生產性服務業。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7.降低企業稅費負擔。扎實推進民營企業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抓好國家、省、市降低企業成本政策的落地實施。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及時落實國家降低企業社保費率政策要求,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按照“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以外無收費”原則,全面清理物流、認證、檢驗檢測、公用事業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對參與政府采購的企業,履約保證金可采取轉賬、電匯或保函等形式收取。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
8.鼓勵企業引進人才。民營企業平等享受我市有關人才培養、引進、評價、保障等機制和優惠政策。對企業引進科技人才年薪達50-150萬元,符合規定的,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獎勵用人單位,專項用于企業科技研發。對我市民營中小微企業聘用的符合條件的急需緊缺人才,三年內按照人才類型以每月3000元、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貼,為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落戶、租房補貼、購房、創業扶持等綜合服務。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財政局。
9.支持企業做強做優。推動開展新輪技術改造,實現規模以上民營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全覆蓋。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整體改造,對企業建設投人給予一定比例資金補貼。實施“萬家企業登云”計劃,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培育計劃,加快推進“個轉企”、“小升規(限)”,對新增規上(限上)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隱形冠軍”、“單打冠軍”、“行業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等給予重點扶持;對大企業上臺階最高給子600萬元資金獎勵。對首次進入省民營企業百強的前50強工業企業、中國民營企業服務業百強、中國民營企業制造業五百強及中國民營企業五百強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本年度人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給予全部廣告推介費用30%的支持。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工商聯。
10.提高服務企業水平。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人負面清單制度,開展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持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實現企業辦事“最多跑一次"。市、縣兩級設立民營企業投訴維權中心,開發區建立服務企業辦公室,建設運行“政企直通車"服務平臺,支持建立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建設運首維護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打造市級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為全市民營企業提供創業創新、人才培訓、政策信息、辦事指引、金融服務等普惠服務。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優秀民營企業和優秀民營企業家評選表彰。加強媒體宣傳,弘揚創新、奉獻的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企業家、愛護企業家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職能作用,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區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聯,各縣(市)區、開發區。
其他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國家、省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本政策實施前,我市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依據本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