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疑問回復內容
關于“2.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受托管理合同簽署時間為準),供應商需具備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務業績”要求,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以下業績證明材料:(1)業績合同掃描件;(2)與該業績對應的項目正在履約或已完成的證明材料(如驗收報告或業主(或合同甲方)證明)。
因企業年金是信托模式運營,簽訂合同后將在合同期持續做好企業年金的受托管理服務,按季度向委托人披露企業年金基金的運營情況,不涉及甲方蓋章驗收,受托管理合同簽署即可證明服務業績。同時因涉及保密協議,建議業績合同僅需提供簽章頁作為證明即可。
建議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初審業績要求修改為: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內容、說明與要求 |
5 |
初審業績要求(如有) |
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提供業績證明資料: 業績合同掃描件。(提供合同首頁和合同蓋章頁即可) |
答:此處初審業績要求調整為:
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注:(1)業績合同可提供關鍵內容的關鍵頁的掃描件;
(2)業績合同掃描件應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未能明確反映評審因素的,應另附業主(或合同甲方)證明材料予以明確說明,同時須加蓋項目業主單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注:此補疑視同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合肥工投工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廬陽工業區耀遠路與太和路交口東北角
聯系人:凌工
電 話:0551-65679205
招標代理: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人:丁國棟
聯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4年12月11日